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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商账追讨清欠解读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

2024/1/18 21:19:18      点击:
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,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。


法律规定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法定其他情形的借款合同除外。

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


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
第六百六十八条


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
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

第六百七十九条


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